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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丰集团纳入市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 2013-7-25
    7月16日,市公安局内保支队组织召开了广州市民营企业单位内保工作会议,裕丰集团办公室主任聂建华参加了会议。根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规定,经市工商联推荐,广州市公安局审核确定,报经广州市政府批准同意,裕丰集团成为首批纳入市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28家民营企业之一。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三条明确了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定义,即关系到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长期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列入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后,企业和公安部门对应承担起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公安机关对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和检查,帮助单位制定、完善制度和排查治安隐患,提供一些治安保卫业务、技能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督促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及时出警处置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能够更好地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单位正常秩序。
    工作会上,内保支队单水权副支队长介绍了内保支队的发展史、工作职责、服务对象,对本次首批入列名单的民营企业的选择标准和过程进行了简要说明。单支队长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要求与会的民营企业首先要做好前期对接工作,认真完成资料填写和信息报送,做好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或者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的配备,今后逐步完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完善治安防范措施和必要的设施。会上还公布了内保支队二大队领导、联系方式和服务于民营企业重点治安保卫单位的专区民警。
    内保支队李建农支队长在讲话中谈到,广州市民营经济占到广州市GDP总量的近50%,对国计民生、地区经济有重要影响,现在先将一部分民营企业纳入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是广州市政府、市公安局的适应新的形式下的大胆探索,在全国都属于开拓式的尝试。内保工作以一种大社会、大治安的模式,为企业搞好生产、促进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警民联合预防不安定因素,控制激发矛盾的潜在问题,用快速的反应机制现场处置问题,最终达到企业安全、社会安全和平安广州的目的。
                                                               (裕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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