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4日,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发布公告:根据《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规定》、《广东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关于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的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广东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认定“拉多美”商标为广东省著名商标,同一批次被认定为2013年度广东省著名商标的共有475件。 自2013年3月“拉多美”商标被认定为广州市著名商标后,广东拉多美化肥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强品牌创建和商标的管理、培育工作,专门建立了商标和技术创新管理小组和相关制度,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全面推广品牌文化和提升商标知名度,进一步丰富商标品牌的经营体系,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除这次“拉多美”商标被认定为省著名商标外,去年以来,公司连续获得了5项发明专利,1个产品获得了“高新技术产品”,下一步公司将把“拉多美”打造成为中国驰名商标而努力。 广东拉多美化肥有限公司一直以来重视品牌、商标建设和发展,经过近几年的不懈努力,公司已经成为具有一定实力和影响力的复合肥企业,“拉多美”品牌已经成为一个享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优秀品牌。广东省著名商标的成功认定,必将成为推动“拉多美”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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