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8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文件《关于认定“拉多美”等98件商标和延续认定“环角”等176件商标为2012年广州市著名商标的通知》(穗工商标【2013】86号),正式认定“拉多美”商标为“广州市著名商标”,这是广东拉多美化肥有限公司继荣获“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广东省名牌产品”、“高新技术企业”等荣誉后的又一大喜讯。
广东拉多美化肥有限公司从创立至今,始终以“造福中国农民”为宗旨,致力打造“好肥料·拉多美”品牌,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在品牌实力打造方面走出了一条具有特色的成功之路。
据悉,广州市著名商标具有较高的市场荣誉,是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拉多美”此次荣获这一称号,是拉多美在推进品牌建设方面不懈努力的结果,也是无数消费者口碑相传、持续信赖的结果,标志着“拉多美”品牌获得了更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更具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同时也为公司下一步申报广东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拉多美集团:黄翠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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