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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用工管理热点问题及案例分析——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016-7-5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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