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相关部署,为支持企业扩大相关产品进口,积极开拓进口来源渠道,降低企业采购成本。我区拟制定进口贴息政策鼓励企业扩大相关产品进口,设立100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池,对在区内注册登记的企业,2021年12月1日—12月31日期间执行相关产品进口合同并完成结关手续,实现进口数据在南沙区纳统的,按照申报进口数据兑现进口贴息。其中,申请企业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消费使用单位,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境内收货人应当是在区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具体所需申报材料见附件申报指引。纸质、电子版申报材料需在2022年1月5日前提交至我局。(联系人:陈嘉悦,联系方式:390532101)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进口贴息项目申报指引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2021年11月29日 来源:南沙区人民政府网 附件:2021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进口贴息项目申报指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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