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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劳动争议后可通过哪些程序解决? 2017-4-17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意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不愿意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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