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简介
商会章程
理事会名录
理事会成员简介
组织结构
商会动态
商会公告
商会视频
商会制度
政策法规
办事指南
经济信息
经营管理
招商项目
企业招聘
业务合作
经验分享
投资环境
企业热线
会员风采与动态
会员企业连接
会员企业品牌展台
入会表格下载
其他下载
权利义务
会费标准
入会流程
联系我们
党支部概况
支部党建动态
思想理论学习
非公党建
我们的服务
商会制度
政策法规
办事指南
经济信息
经营管理
招商项目
企业招聘
业务合作
经验分享
投资环境
企业热线
站内搜索
劳动用工管理热点问题及案例分析——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016-7-5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返回
】
商会简介
|
商会章程
|
入会流程
|
会员名录
|
联系我们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商会 版权所有 © 2008-2013 Tel:+86-20-34923868 Fax:+86-20-34923808
E-mail:dongchongsh@163.com
粤ICP备2021078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