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商贸业发展扶持办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商贸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稿)》规定,我办现开展2022年度商贸业(跨境电子商务、平行进口汽车)政策兑现申请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集中受理申请时间为2022年3月7日-2022年4月8日,请申报单位在该期限内登录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提出申请,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二、申报条件 本次开展的是2022年度(对2021年的奖励)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商贸业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和平行进口汽车奖励申报工作,即奖励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申请企业需结合实际情况按年度申报,其中年度内申报内容涉及不同类别的,按相关业务进行分类申报。 相关业务申请条件及材料详见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申请办事指南页面。
三、申报流程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请登录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进行注册,在线提交申请材料扫描件/电子版。事项预审通过后,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所有申报材料到南沙人才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3-8号窗口递交。
四、办事地址和受理时间 南沙人才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3-8号窗口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67号(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南沙国际人才港)二楼 联系电话:020-22210855;邮箱:nanshazcdx@qq.com 受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商贸业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和平行进口汽车奖励的具体情况可与我办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方式:020-39054010,020-39078067 特此通知。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口岸工作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
来源: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