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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商会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2017-12-3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商会费用报销

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严格本会的管理制度,合理控制本会经营费用,根据本会经营活动的特点,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费用报销的控制原则:计划管理、层层把关。由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费用报销的实质性、合理性的一级审查;由财务部门对报销票据的合法性进行二级审查;由会长进行最后的审核批准。

第三条  费用发生过程中,原则上必需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参与或执行,并互相监督和共同承兑相关责任。

第四条  费用发生过程中,当事人应充分取得费用的相关单据,如:合约或协议、合法的票据等,如因未能取得合法(被税务机关认可)的票据而遭受财务部门剔除的部分支出,本会原则上不予以承担,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第五条  费用发生完毕后,当事人应及时将收集到的费用单据加以整理归类,采用商会统一印制的“经费支出审批表”规范粘贴,粘贴过程中应区别费用性质(如: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招待费、办公费等)分类粘贴,便于归类计算和整理。

第六条  当事人在填写“费用报销单”时,应遵照“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原则,将费用的发生原因、发生金额、发生时间等要素填写齐全,并签署自己的名字,交共同参与的人员复查,并请其在证明人一栏上签署其姓名。“费用报销单”的填写一律不允许涂改,尤其是费用金额,并要保证费用金额的大、小写必须一致,否则无效。

第七条  当事人应将填写完整、附件齐全的“经费支出审批表”送交秘书长进行审阅,秘书长应重点对费用发生的金额合理性进行审查,秘书长审查无异议后,应在“经费支出审批表”签署名字。

第八条  当事人秘书长审批签署后的“经费支出审批表”送交会长审批,然后再送财务财务部门审批,财务部门应重点对“经费支出审批表”后所附的原始发票和单据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费用金额的计算进行复核稽查。财务部门审查无异议后,再由出纳人员对“费用报销单”进行审核,重点看报销单是否有涂改、费用的计算是否正确、后附的发票是否齐全合法,审批手续是否齐备。出纳人员在审核无误后方能付款。

第九条  本制度自2017年11月29日第四届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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