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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涌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工业企业复工现场核查工作方案 2020-2-9

南东肺炎防控办〔20202

 

东涌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

工业企业复工现场核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工业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我镇工业企业安全有序复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围绕“疫情防控第一、安全生产第一”工作任务,做好2924时后东涌镇工业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开展现场核查工业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工作,督促企业抓好安全生产,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明确村(居)属地监管责任,加大职能部门服务力度。

二、工作依据

根据《广州市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南沙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工业企业复工现场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南工信〔2020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南沙区工业企业复工报备和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东涌镇业企业在复工复产时要严格落实本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检疫查验、健康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对辖区内用工规模在20人以上的所有复工复产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工作。

    三、工作分工

由各村(居)、经济办、网格中心、计生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劳动中心、安全办组成工业企业复工现场核查工作小组,尽快进行联合检查。各村(居)及部门需于2917时前落实检查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镇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经济办郭雅伦OA。疫情防控工作以村(居)为主体,安全生产以镇安全办为主牵头落实到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全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工业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按以下职责分工指导复工复产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一)各村(居)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设立企业复工接件服务窗口,联合网格中心核实复工复产企业备案材料是否符合复工复产条件,对复工复产企业特别是对落实防疫措施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二)镇经济办核实复工复产企业资格;负责对口区工信局报送相关情况。

(三)计生办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导各企业对湖北籍来穗人员开展集中医学观察,指导企业临时医务室建设。

(四)劳动中心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五)安全办加强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现场核查工作小组联合检查后,复工复产企业需落实每日一报制度,各企业及时将企业动态向镇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报送,由经济办汇总情况报区工信局。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需围绕本部门工作职责具体抓好“六个落实”:

(一)落实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各企业应担负起主体责任,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方案,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

(二)落实员工信息登记。企业要组织对全体员工14天内的生活旅行情况登记排查;对14天内有湖北旅居史或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清单;对清单中已返穗员工,要按照要求送镇集中医学观察酒店进行14天医学观察后方可上岗。

(三)实施防疫防护措施。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做好办公区域、生产区域、通勤班车场地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厂区有集中住宿、食堂的要切实采取分散就餐措施。

(四)落实人员健康管理。企业原则上应实施封闭式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出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建立每日健康检查制度,对所有进入企业人员开展体温探测。

(五)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企业应明确防疫工作专职联系人,负责传达落实政府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每天下午5点前向镇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情况(经济办郭雅伦、郭志敏,邮箱dcjingjiban@126.com),镇经济办收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

(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复工。

 

附件:1.东涌镇工业企业复工申请办理流程

2.东涌镇工业企业复工现场核查表

 

 

               东涌镇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29

 

 

     (联系人:何  挺,联系电话:1380283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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