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企业积极完善环保手续,支持企业发展,增强企业发展信心,东涌镇人民政府决定对在东涌镇依法注册设立(分公司除外),并自2015-2016年期间开展了环评申报,按要求投入环保治理设施的企业进行资金奖励。相关工作已于2017年1月9日正式开始,具体奖励标准及申报流程如下,请各商会会员企业周知。
一、奖励条件及标准
(一)对取得环评登记表批复的企业奖励1000元。
(二)对取得环评报告表批复的企业奖励2500元。
(三)对取得环评报告书批复的企业奖励10000元。
二、申请审批流程
(一)1月9日-1月13日,符合条件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环评批复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东涌镇经济服务办(东涌镇政府安监楼303室)。
(二)1月16日-1月20日,对企业提交资料进行审核。
(三)1月23日-1月26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奖励资金发放。
咨询联系电话:
镇商会:34923808,34923868
镇经济办:84905902,84905903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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