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积分入学申请指南
根据《广州市南沙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穗南教〔2014〕88号)有关规定,2016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区属公办学校面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继续实施“积分入学”政策,凡户籍为广州地区(含广州市辖下11区)以外,现在本区居住的务工人员(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其随迁适龄子女满6周岁且不满7周岁(至8月31日止)要求入读本区小学一年级,或拥有南沙学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要求升读本区初中一年级,可根据《广州市南沙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申请我区公办学校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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