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南沙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东涌)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粤穗南综执(东)罚字〔2022〕183号 | 涉嫌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案 | 广州谊赛得贸易有限公司 | 胡** | 广州谊赛得贸易有限公司于2020年07月01日,在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大鹏南街2号之一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 | 《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商事主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登记机关给予下列处罚:(一)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个体工商户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罚款:0.5(万元) |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2年8月 |
2 | 粤穗南综执(东)罚字〔2022〕130号 | 在非指定地点倾倒建筑废弃物 | 广州市和畅运输有限公司 | 张** | 广州市和畅运输有限公司于2022年05月09日,在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西樵村加油站东北侧500米地块使用运输车辆粤AGD613在非指定地点倾倒建筑废弃物,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 罚款:1.85(万元) |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2年8月 |
3 | 粤穗南综执(东)罚字〔2022〕131号 | 广州德同盛商贸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 | 广州德同盛商贸有限公司 | 文** | 广州德同盛商贸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 罚款:1(万元) |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2年8月 |
4 | 粤穗南综执(东)罚字〔2022〕111号 | 涉嫌未与供水单位商定、实施保护措施,造成公共供水设施损坏 | 珠海市国赢基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曹** | 珠海市国赢基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04月19日,在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庆沙路与纵十四路交界处涉嫌未与供水单位商定、实施保护措施,造成公共供水设施损坏 | 《广州市供水用水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经批准建设但可能影响公共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作业前三个工作日会同所在地供水单位商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 | 罚款:7(万元) |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2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