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南沙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东涌)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粤穗南综执(东)罚字〔2021〕435号 | 运输散体物料过程中未密闭装载 | 广州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张** | 广州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07月07日,在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庆沙路庆盛高铁站前路段使用运输车辆粤AGD442运输散体物料过程中未密闭装载 |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土方、建筑垃圾、渣土和散装物料以及灰浆等流体物料未采用密闭方式运送或者未采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或者未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 罚款:1.3(万元) |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1年11月 |
2 | 粤穗南综执(东)罚字〔2021〕495号 | 广州市南沙区广德味调味食品厂涉嫌生产经营抽检不合格草菇老抽调味汁案 | 广州市南沙区广德味调味食品厂 | 冯** | 2021年6月21日当事人在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马克村南街2号生产了240瓶草菇老抽调味汁(型号规格:600ml/瓶,商标:鸿基海马+图形商标,标称生产者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广德味调味食品厂,生产日期:2021-6-21),用于出厂检验2瓶,成本价为1.74元/瓶。2021年9月2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的草菇老抽调味汁进行抽样检验,抽样了8瓶(销售价为1.8元/瓶)。2021年9月8日,当事人以1.8元/瓶的价格向广州隆易商行有限公司出库销售共230瓶(600ml/瓶)。2021年9月20日,检验结论已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草菇老抽调味汁中的营养成分-钠项目(实测值为9.80×103mg/100mL,标准指标为≤120%标示值(标示值:6857mg/100mL)),不符合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2021年10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相关检验报告及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当事人收到不合格通知后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和复检申请,并于2021年10月11日发出产品回收通知单,由于广州隆易商行有限公司已将上述产品全部售出,而未能召回。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 罚款:0.5(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可确定金额:0.04284(万元),不确定金额:; |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1年11月 |
3 | 粤穗南综执(东)罚字〔2021〕461号 | 施工工地夜间进行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 上海泾东建筑发展有限公司 | 张** | 上海泾东建筑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09月02日22时至22时40分,在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宝信建工西北侧300米处施工工地夜间进行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九)项“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其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九)违反本办法第十九、二十条规定,拒不执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施工作业时间者,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罚款:0.51(万元) |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1年11月 |
4 | 粤穗南综执(东)罚字〔2021〕463号 | 因混凝土浇灌不宜留施工缝的作业,需要延时作业时间,在夜间连续施工而未取得相关行政部门审批 | 广州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邓** | 2021年9月3日,我局收到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移送的《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移交建设工地夜间无证超时施工问题线索的函(第11期)》,广州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08月10日23时23分,在南沙区东涌镇三沙公路45号香港科技大学(广州)一期项目配套工程工地因混凝土浇灌不宜留施工缝的作业,需要延时作业时间,在夜间连续施工而未取得相关行政部门审批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九)项“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其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九)违反本办法第十九、二十条规定,拒不执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施工作业时间者,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罚款:0.79(万元) |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1年11月 |
5 | 粤穗南综执(东)罚字〔2021〕464号 | 因混凝土浇灌不宜留施工缝的作业,需要延长作业时间,在夜间连续施工而未取得相关行政部门审批 | 河南康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王** | 河南康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09月07日22时10分,在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三沙公路6-1号北侧三沙公路(市南路至东涌大道段)市政化改造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项目工地因混凝土浇灌不宜留施工缝的作业,需要延长作业时间,在夜间连续施工而未取得相关行政部门审批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九)项“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其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九)违反本办法第十九、二十条规定,拒不执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施工作业时间者,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罚款:0.51(万元) |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1年11月 |
6 | 粤穗南综执(东)罚字〔2021〕493号 | 涉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案 | 广州市番禺东海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 陈** | 根据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办函,2021年8月31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对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市鱼路176号的广州市番禺东海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冰花酸梅酱(型号规格:350g/罐,商标:冠记+图形商标,标称生产者单位:广州市番禺东海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1-08-24)。2021年09月18日检验报告已出,冰花酸梅酱中的营养成分-钠项目不符合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 罚款:0.5(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可确定金额:0.1488(万元),不确定金额:; |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1年11月 |
7 | 粤穗南综执(东)罚字〔2021〕481号 | 广州市迪沃商务顾问有限公司举报广州春秋文具厂销售侵犯“NBA(图形)“、“LAKERS”注册商标的商品 | 广州春秋文具厂 | 陈** | 根据举报线索,广州春秋文具厂涉嫌销售侵犯“NBA(图形)“、“LAKERS”注册商标的商品。据此,当事人销售侵犯“NBA(图形)“、“LAKERS”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 罚款:0.5(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可确定金额:0(万元),不确定金额:“NBA(图形)”商标的钥匙扣配件6000个、“NBA(图形)”商标钥匙扣饰品900个、“LAKERS”字样钥匙扣饰品100个;财物价值:人民币(大写)贰仟柒佰伍拾圆整,¥:2750.00 |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1年11月 |
8 | 粤穗南综执(东)罚字〔2021〕426号 | 广州芊润纺织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 | 广州芊润纺织有限公司 | 吴** | 根据举报线索,广州芊润纺织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据此,当事人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 罚款:1(万元) |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1年11月 |
9 | 粤穗南综执(东)罚字〔2021〕444号 | 运输车辆粤ACQ102在运输建筑废弃物过程中车厢不密闭装载 | 广州鸿图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张** | 广州鸿图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08月12日,在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马克村粤海水务工地门口使用运输车辆粤ACQ102在运输建筑废弃物过程中车厢不密闭装载 |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土方、建筑垃圾、渣土和散装物料以及灰浆等流体物料未采用密闭方式运送或者未采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或者未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运输人违反本条例运输建筑废弃物,有下列行为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沿途泄漏、遗撒,车轮、车厢外侧带泥行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 罚款:1.3(万元) |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1年11月 |
10 | 粤穗南综执(东)罚字〔2021〕423号 | 运输车辆粤ADV265在运输建筑废弃过程中车身不密闭装载 | 广州佰威物流有限公司 | 张** | 2021 年 4 月 6 日,我局收到广州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办公室(《广州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重点车辆监管平台预警信息情况的通报 (2021 年第 4 期)》)移交线索,广州佰威物流有限公司于2021年03月15日,在南沙大道沙湾大桥南南向北运输车辆粤ADV265在运输建筑废弃过程中车身不密闭装载 |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土方、建筑垃圾、渣土和散装物料以及灰浆等流体物料未采用密闭方式运送或者未采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或者未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运输人违反本条例运输建筑废弃物,有下列行为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沿途泄漏、遗撒,车轮、车厢外侧带泥行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 罚款:1.3(万元) |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1年11月 |
11 | 粤穗南综执(东)罚字〔2021〕488号 | 涉嫌擅自修剪树木、古树名木或古树后续资源案 | 金信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高** | 金信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09月24日,在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市南公路庆盛段涉嫌擅自修剪树木 | 《广州市绿化条例》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五十三条规定,擅自砍伐或者迁移树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绿化赔偿费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擅自砍伐、迁移一级古树名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绿化赔偿费六倍以上八倍以下罚款;擅自砍伐、迁移二级古树名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绿化赔偿费五倍以上七倍以下罚款;擅自砍伐、迁移被确定为古树后续资源的树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绿化赔偿费五倍以上六倍以下罚款。擅自修剪树木直径在五厘米以上枝条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擅自修剪一级古树名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擅自修剪二级古树名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擅自修剪被确定为古树后续资源的树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罚款:0.1(万元) |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1年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