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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南沙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东涌) 2020-4-1

2020年3月南沙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东涌)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粤穗南综执(东)罚字〔2019〕200114号

车辆车身不整洁、车厢外侧带泥行驶。

广州佰威物流有限公司

**

广州佰威物流有限公司于 2019年09月16日,在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长莫村长莫公路车辆车身不整洁、车厢外侧带泥行驶。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运输人违反本条例运输建筑废弃物,有下列行为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的,责令改正,可以暂扣《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并按每车次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沿途泄漏、遗撒,车轮、车厢外侧带泥行驶的,责令改正,可以暂扣《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并按每车次处以五千元罚款;”

罚款:0.5(万元)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3月

2

粤穗南综执(东)罚字〔2019〕200179号

夜间超时施工

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3日22时44分在东涌镇吉祥北路中海工地夜间超时施工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九)项“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其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九)违反本办法第十九、二十条规定,拒不执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施工作业时间者,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罚款:1(万元)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3月

3

粤穗南综执(东)罚字〔2019〕200219号

运输车辆车身不整洁且不密闭装载

广州市和弘运输有限公司

**

广州市和弘运输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7日13时57分在南沙区东涌镇市南路石基村路段运输车辆不整洁且不密闭装载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运输人违反本条例运输建筑废弃物,有下列行为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的,责令改正,可以暂扣《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并按每车次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沿途泄漏、遗撒,车轮、车厢外侧带泥行驶的,责令改正,可以暂扣《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并按每车次处以五千元罚款;”

罚款:0.05(万元)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3月

4

粤穗南综执(东)罚字〔2019〕200535号

运输车辆车身不整洁、车厢外侧带泥行驶。

广州市永晟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广州市永晟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07 日 15 时 25分在南沙区东涌镇市鱼路鱼窝头中学路段运输车辆车身不整洁、车厢外侧带泥行驶。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运输人违反本条例运输建筑废弃物,有下列行为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的,责令改正,可以暂扣《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并按每车次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沿途泄漏、遗撒,车轮、车厢外侧带泥行驶的,责令改正,可以暂扣《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并按每车次处以五千元罚款;”

罚款:0.5(万元)

其他行政处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3月

5

粤穗南综执(东)罚字〔2019〕200467号

运输车辆车身不整洁、车厢外侧带泥行驶。

广州市跨越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广州市跨越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10时30分在东涌镇庆沙路路段运输车辆车身不整洁、车厢外侧带泥行驶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运输人违反本条例运输建筑废弃物,有下列行为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的,责令改正,可以暂扣《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并按每车次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沿途泄漏、遗撒,车轮、车厢外侧带泥行驶的,责令改正,可以暂扣《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并按每车次处以五千元罚款;”

罚款:0.5(万元)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3月

6

粤穗南综执(东)罚字〔2019〕200521号

运输车辆车厢不整洁、车厢外侧带泥行驶。

广州市和弘运输有限公司

**

广州市和弘运输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02 日 10 时 58 分在南沙区东涌镇市南路石基村路段运输车辆车身不整洁、车厢外侧带泥行驶。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运输人违反本条例运输建筑废弃物,有下列行为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的,责令改正,可以暂扣《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并按每车次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沿途泄漏、遗撒,车轮、车厢外侧带泥行驶的,责令改正,可以暂扣《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并按每车次处以五千元罚款;”

罚款:0.5(万元)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3月

7

粤穗南综执(东)罚字〔2019〕200521号

 运输车辆车厢不整洁、车厢外侧带泥行驶。

广州市和弘运输有限公司

 **

广州市和弘运输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02 日 10 时 58 分在南沙区东涌镇市南路石基村路段运输车辆车身不整洁、车厢外侧带泥行驶。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运输人违反本条例运输建筑废弃物,有下列行为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的,责令改正,可以暂扣《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并按每车次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沿途泄漏、遗撒,车轮、车厢外侧带泥行驶的,责令改正,可以暂扣《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并按每车次处以五千元罚款;”

罚款:0.5(万元)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3月

8

粤穗南综执(东)罚字〔2019〕200422号

运输车辆车身不整洁、车厢外侧带泥行驶

 广州昊明运输有限公司

**

广州昊明运输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6日15时30分在东涌镇庆沙路路段运输车辆车身不整洁、车厢外侧带泥行驶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运输人违反本条例运输建筑废弃物,有下列行为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的,责令改正,可以暂扣《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并按每车次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沿途泄漏、遗撒,车轮、车厢外侧带泥行驶的,责令改正,可以暂扣《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并按每车次处以五千元罚款;”

 罚款:0.5(万元)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3月

9

粤穗南综执(东)罚字〔2019〕200466号

运输车辆车身不整洁、车厢外侧带泥行驶。

广州市穗和运输有限公司

**

广州市穗和运输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10时30分在东涌镇庆沙路路段运输车辆不整洁、车厢外侧带泥行驶。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运输人违反本条例运输建筑废弃物,有下列行为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的,责令改正,可以暂扣《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并按每车次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沿途泄漏、遗撒,车轮、车厢外侧带泥行驶的,责令改正,可以暂扣《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并按每车次处以五千元罚款;”

罚款:0.5(万元)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3月

10

粤穗南综执(东)罚字〔2019〕200220号

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

广州新运运输有限公司

**

广州新运运输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08时30分在南沙区东涌镇庆沙路路段运输车辆车身不整洁且不密闭装载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运输人违反本条例运输建筑废弃物,有下列行为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的,责令改正,可以暂扣《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并按每车次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沿途泄漏、遗撒,车轮、车厢外侧带泥行驶的,责令改正,可以暂扣《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并按每车次处以五千元罚款;”

罚款:0.05(万元)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3月

11

粤穗南综执(东)罚字〔2019〕200529号

运输车辆车身不整洁、车厢外侧带泥行驶。

南泥湾城市建设(广州)有限公司

**

南泥湾城市建设(广州)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02 日 10 时50 分在南沙区东涌镇庆沙路路段运输车辆车身不整洁、车厢外侧带泥行驶。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运输人违反本条例运输建筑废弃物,有下列行为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的,责令改正,可以暂扣《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并按每车次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沿途泄漏、遗撒,车轮、车厢外侧带泥行驶的,责令改正,可以暂扣《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并按每车次处以五千元罚款;”

罚款:0.5(万元)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3月

12

粤穗南综执(东)罚字〔2019〕200140号

夜间超时施工

山河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

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09月25日23时02分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东涌镇在吉祥西路中海工地夜间超时施工,造成噪声污染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九)项“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其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九)违反本办法第十九、二十条规定,拒不执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施工作业时间者,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罚款:1(万元)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3月

13

粤穗南综执(东)罚字〔2019〕200578号

2019年12月11日,我局接受其他机关移送线索获知,广州星和铝塑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铝塑装饰板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抽检为严重不合格

广州星和铝塑制品有限公司

**

我局于2019年12月6日立案,12月18日对当事人进行调查,发出了粤穗南综执(东)责字〔2019〕200578-2号责令改正通知书。当事人在现场现场笔录中承认上述涉嫌违法事实,2019年9月1日共生产涉案“型号为G FC2440×1220×4 二涂的铝塑装饰板”60张,该产品出厂单价为140元/张,60张该产品货值8400元,其中3张该产品于当天被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抽检带走,另剩余57张该产品库存放在当事人仓库,在被告知该批次产品为不合格产品后,被当事人全部拆解分析原因、残料回炉,未发现使用同型号类似产品后出现问题的投诉。当事人进行了工艺整改,于2019年12月26日对同一型号为“G FC2440×1220×4 二涂”的铝塑装饰板进行送检,国家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于2020年01月16日出具编号为WT2019C01B00057的《检测报告》,检测结论为“经检测,送检样品所检项目的检测结果符合GB/T22412-2016中氟碳涂层二涂普通装饰用铝塑复合板的技术要求,检测结果为符合标准要求”。当事人提交了整改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罚款:0.84(万元)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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